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的经费能有效地使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经费上缴学生会社团部统一管理,使用必须坚持先申报,经批准后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节约、合理的原则,取消不合理开支,杜绝铺张浪费。
第四条:学生社团经费使用后,必须凭经手人和审批人的签名发票、收据或证明方可报帐。
第五条:学生社团经费必须有专人负责,负责做好社团经费管理工作,列清明细帐,并定期向会员公布。
第六条:校学生社团经费由校学生会主席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