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质、宗旨、原则
第一条: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是经学校批准,由本校学生在自愿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学生业余团体。
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校团委和校学生会指导下,在校学生会社团部、团委实践部具体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倡导健康、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的原则,积极开展具有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二、组织
第四条:各社团的统一管理机构是校学生会社团部和校团委实践部,校学生会社团部直接负责其日常工作管理。其具体职能如下:
1、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会议,听取各社团的工作汇报,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指导性建议。
2、对社团进行考核,向校团委汇报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奖惩。做好学生社团活动的经费预算工作,做到开支合理,帐目清楚。
3、抓好社团部自身建设,抓好学生社团负责人队伍建设,发挥集体作用,群策群力,逐步提高学生社团的整体战斗力。
4、每学期初负责落实各学生社团工作计划的制订,在此基础上制订社团部学期工作计划,并做好计划实施方案。
5、及时传达落实校团委的工作部署,检查社团部决议执行情况。
6、负责做好每学年的社团招员工作。
7、召集全校各学生社团相关负责人,检查各学生社团的财务工作,汇总、公布校学生社团的财务工作。
8、对下属各学生社团创收的经费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凡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有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等。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凡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由社团筹备负责人向校学生会社团部提交书面申请,经社团部讨论同意后,报校团委批准,方可正式成立。申请成立时必须向社团部递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所申请社团的章程
3、筹备负责人姓名及基本情况
4、成员范围及数量
5、学生社团的活动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社团的名称
2、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
5、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6、章程的修改程序、纪律等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