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学校2020-2021学年班级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原则
1.团支部设置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团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按建制单独设立团支部。团支部原则上应以自然班为单位成立,如依托多个自然班建立团支部,要确保单个团支部团员数量不能超过50人。
2.团支部委员会设置原则。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学生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
3.支部委员设置原则。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可以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实践委员等若干委员。根据《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要求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委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兼任班委相关职务。
二、团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程序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于11月15日前完成,分5个步骤展开。
1.酝酿筹备换届工作。各支部要充分酝酿和准备换届工作,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团章,对团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和团员权利、义务的教育,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组织设置原则,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在团员自主报名的基础上充分酝酿委员候选人名单。团支部委员一般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在征得上级团组织同意的情况下,也可实行等额选举。
2.召开团员大会开展选举工作。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交至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团员大会一般由上届团支部书记主持,当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由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
3.召开第一次支委会会议。选举大会结束后,由新当选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参照相关规定相关要求,研究支部委员分工。
4.报告选举结果。各支部及时填写《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团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报告》(附件1)报送至所在团总支批准。
5.各团总支审批。各团总支要会同相关班主任或辅导员对支部选举结果进行研究,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团支部。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团支部建设是加强我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在所属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进行,各学院安排专人专项负责本学院学生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团章规定的换届选举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2.选举结束后,各学生团支部要及时报送选举结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请各团总支对各支部选举结果审批后,及时推动“智慧团建”系统中相关信息更新工作,于11月20日前将《班级团支部委员、书记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并将电子版以“XX学院班级团支部委员、书记基本情况统计表”命名同步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格格 联系电话:0510-68781252
电子邮箱:634961600@qq.com
共青团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