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锡交团〔2012〕8号 ? 关于在团员教育评议中区分、处理 “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和不合格团员”的意见 各基层团组织: 为认真落实“团要管团,从严治团”的方针,严肃团的纪律,对极少数不合格的团员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真正发挥“团员教育评议”在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作用,现就团员教育评议中区分、处理“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和不合格团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团员标准,以现实表现为依据,准确区分“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和不合格团员”是综合评价团员的工作重点。 (一)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是指与团员标准有较大的差距,但能够积极参加教育评议活动,有悔悟和进步的表现,有决心克服错误的后进团员。 下列团员应视为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团费,不过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经教育有悔改表现的; 2、受到行政警告以上(含警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并能正视自身错误的; 3、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但能积极用实际行动争取进步的。 (二)不合格团员是指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丧失团员条件,又拒不接受团组织的批评教育或经帮助仍不思改进的团员。下列团员应视为不合格团员: 1、受到行政警告或团内警告以上处分仍不思改进的; 2、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团费,不过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屡教不改的; 3、在人际交往中,道德败坏,行为卑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犯有盗窃、流氓、械斗、聚众赌博、走私犯私、传播制作贩卖黄色录像、淫书、淫画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5、对受到司法机关拘留以上处罚的; 6、受到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二、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对“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和不合格团员”要作出必要教育帮助和纪律处理。对“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应暂缓注册,团组织应及时帮助他们明辨是非,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待他们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为三个月至半年,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团纪处分。对不合格团员应及时予以除名。处理和处分团员均按正常组织程序进行。 三、区分、处理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和不合格团员的工作不是针对某一部分团员的组织整顿,而是面向全体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难度大、要求高、政策性强,各级团组织要予以高度重视。既要不掩饰,不护短,又要立足于教育、引导和帮助,决不能凭感情厚薄、关系亲疏来以人划线。 ? ?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 ? ? 主题词:共青团 教育 处理 ?意见 抄 报:校党委 市交通运输局团委 共青团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12年12月3日印发 共印180份